1. 招标条件
本已由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阜新市太平区供排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阜太发改发[2016]3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在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及范围
2.1名称: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排水管网工程四期工程监理。
2.2的建设地点:阜盘高速西(规划路至海新路),新开路西延至翠城小区,高孙路西侧沿线,沿沈阜路至米家棚户区。
2.3招标(业主)人:阜新市太平区汇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4概况:
工程概述:排水管线1650米。
质量要求:合格。
2.5合同估算价为:2.2万元。
2.6招标范围:行使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7工期要求:2017年07月30日开工至2017年0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62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工程监理业绩,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