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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高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次民权县高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受民权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

 1. 招标条件 

本次民权县高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受民权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高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2 项目编号: HN-LDZB【2017】061901号
2.3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以南,和平路以北;
2.4 建设规模: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368266.65㎡,合552.40亩 ,拟建总建筑面积291032.99㎡;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勘察服务周期:20个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8 招标范围:地质勘查,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规模的的工程地质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 0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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