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名称)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堂发改投资【2017】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堂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堂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堂发改投资【2017】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 PF20170509009 )
2.4本次招标范围:
1、现状及问题调查:准确掌握全县15条河流基本情况,组织人员,逐河、逐渠对全县15条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追根溯源,精心梳理。结合相关部门及乡镇资料,从水污染、水环境、水资源、防洪能力、水网体系、执法监管等方面分类汇总问题清单。
2、在摸清情况,吃透河情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成都市水生态系统2025规划》、《成都市域金马河、锦江、沱江流域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金堂县排水规划、金堂县防洪规划、金堂县道路规划等规划方案的要求及金堂县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工程)资格丙级及以上资格;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方案编制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工程)资格丙级及以上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