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呼兰区排水事业管理所的委托,对2017年老城区排水清掏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17年老城区排水清掏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XW公2017-133
3.采购预算:财政预算内资金约152.53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6.施工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8.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呼兰老城区
9.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9.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9.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4近3年无行贿受贿纪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拟派建造师及拟派项目班子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9.5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9.6拟派建造师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
9.7项目组织机构:施工员(工长)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组织机构所有成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证企相符】;
9.8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截图或中标公示查询网址)。以上业绩采购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无效;
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的失信记录查询,查询结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9.10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
9.11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9.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9.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4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登记。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投标登记
11.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 :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