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胶州锦州路(龙州路-梧州路)景观工程,包括新建绿化带2200平方米等;工程造价:约215.43万元。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8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中的会员参与投标,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请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zggzyjyzx.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投标截止前必须到账。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且必须在用途中注明投标识别码(识别码为8位纯数字,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系统自动生成)。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6月19日9时至2017年6月23日17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