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生行李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生行李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Z-201706C-1115-37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搬迁学生的行李于2017年暑期集中由济南校区(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学生宿舍搬迁至青岛校区(青岛市即墨市滨海路72号院)指定学生宿舍。搬迁物品为学生行李,主要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除外),已用束口包装袋包装完毕。
2、磋商范围:
搬迁物资具体内容:装有行李的束口包装袋11500个左右;束口包装袋尺寸为120cm*75cm;装有行李的束口包装袋分别放在济南校区700间左右学生宿舍内;装有行李的束口袋需分别搬迁至青岛校区1400间左右学生宿舍。
3、服务内容:
行李搬迁内容主要包括:进入济南校区学生宿舍将装有行李的束口包装袋搬至运输车辆,途中运输,到青岛校区后将装有行李的束口包装袋根据其标识内容搬至指定学生宿舍。
4、搬迁要求:
包装运输要求:
①搬迁前,进入学生宿舍,对照清单清点行李,对未束口严密的包装袋进行再次束口;将行李搬迁至运输车辆;按要求进行途中运输;到青岛校区后,将行李搬至指定学生宿舍。
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搬迁,投标方需保证本学院的学生行李一趟到位;针对每个学院,投标方需配备具体负责人,负责与学院整体沟通协调,应对突发情况。
③投标方根据搬迁需求,提供包装、搬运、运输等所需工具,搬迁车辆数量足够且为全封闭厢式货车。
安全操作要求:保障搬迁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对搬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用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丢失、损坏物资的赔偿:保障搬迁过程中按照要求对行李进行完好无损的搬迁,对行李的损坏、丢失负全责,并对行李按照丢失、损坏物资的原价值以货币形式全额赔偿学生。
(本项目不提供预算)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人员、专业工器具等;
六、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七、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