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枢纽园区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1
招标编号:CYX2017-ZB-642
开标时间:2017-06-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二枢纽园区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CYX2017-ZB-642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希望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二枢纽经营,现需要租赁39座客车7辆、50座客车2辆、本次比选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辆) |
2 |
39座客车 |
7 |
3 |
50座客车 |
2 |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125万元(含税) |
||
上述租赁车辆为经检测合格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3年以内的高一级客车 |
二枢纽园区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共184天。 具体情况如下:
正常班班车9辆:早晨8:20发车,9:40前到达二枢纽;下午19:30发车;
加班班车:星期六、日:2辆班车运营,发车时间为早晨8:20发车,9:40前到达二枢纽;下午19:30发车;
夜班:2辆班车运营,发车时间为23:15;
另:班车驾驶员需每天汇报班车到达目的地时间。
1.1租赁期限:2017年07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述费用包含购置税、落户费、五年的保险费(全险)、年检费、运费、司机工费、燃料、维修保养费、折旧、过路费、停车费、事故赔偿、罚款等相关费用;
1.2服务开始时间:中标后5日内;
1.3出租的汽车需按照自治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及其他手续。
1.4租赁期满车辆所有权归出租方;
1.5详细技术要求参见《技术规范书》
2、 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汽车租赁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2.1.3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4参选人经营范围中需具有汽车租赁以及相关服务等经营范围;
2.1.5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6具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1.7参选人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2.1.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本项目推荐综合评分前2名的参选人为中标候选人,比选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