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关站、地下厂房蓄电池组招标公告
2017-06-21
1、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 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关站、地下厂房蓄电池组
1.2 标的名称:蓄电池组
1.3 资金来源:基层掌握技改费用
1.4 建设地点: 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 建设规模:彭水水电站位于乌江干流下游,重庆市辖区彭水县城上游11km处,下距乌江河涪陵市约147km,距重庆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7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9000km2,占乌江流域面积的78.5%;多年平均流量1300m3/s,年径流量410亿 m3。彭水水利枢纽主要任务是发电、其次是航运,兼顾防洪及其它。
1.6 计划工期:2个月
1.7 工程简介:本项目更换公司内开关站、地下厂房3组直流系统蓄电池,完善蓄电池室的规范安装、调试,对两组蓄电池之间加装防火隔断,重新合理安排开关站Ⅰ、II组蓄电池组的布局。
1.8 招标人: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
1.10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
招标 |
标的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17DTGJJC-2J2115 |
开关站、地下厂房蓄电池组 |
地下厂房II组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组 |
1200Ah,2V,104只/组 |
组 |
1 |
2017.07.01 |
车板交货 |
现场 |
完善蓄电池室的规范安装、调试,加装防火隔断,蓄电池厂家回收废旧蓄电池 |
开关站Ⅰ组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组 |
1200Ah,2V,104只/组 |
组 |
1 |
||||||
开关站II组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组 |
1200Ah,2V,104只/组 |
组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双方资质。
2.1.9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