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普发改[2017]35号、普发改行审[2017]16号批复单位普宁
项目名称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批复文号 |
普发改[2017]35号、普发改行审[2017]16号 |
批复单位 |
普宁市发改局 |
招标人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3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16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外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416m2,总建筑面积34620m2。其中综合住院楼24360m2,综合楼5950m2,地下停车场4030m2,连廊以及院区内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内;
建设期限为840日历天(其中勘察为30日历天,设计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2.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施工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报名本项目投标。
3.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应提供: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拟任本工程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应加盖执业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应加盖执业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负责人】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9)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10)普宁市外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核。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2017年 6 月 27 日 下午4: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