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汕尾供电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及新闻协作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市
2.2建设规模:加强网站EIP的管理和维护,综合运用好各级新闻资源协助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处置,主要包括:(一)内部网站EIP更新服务。1、及时上传宣传稿件,更新内网新闻,每天至少确保更新一条新闻。2、负责新闻图片的整理和收集,及时上报省公司。3、围绕汕尾供电局中心工作和重大新闻亮点,及时形成新闻稿件并报省公司报纸和新媒体等平台。(二)搭建信息平台。1、建立汕尾供电企业信息共享资源平台,汇聚各县(市、区)局新闻信息资源,并以此发现和挖掘有价值新闻线索。2、建立汕尾供电新闻快报微信群,以微信作为企业新闻信息传递通路。(三)提供新闻记者协助开展新闻宣传。1、提供一名跟线记者协助采访,如遇突发事件、重要会议等情况,协助进行新闻应急。2、负责协助开展新闻宣传策划,组织月度新闻策划会议,将选题报省公司。3、负责统计新闻发稿数量及稿费的发放工作。4、一年举办一期全系统新闻写作培训。(四)协调处理网络舆情。1、合作期间,统筹相关资源,协助做好與论引导。2、派出专人联系市委宣传部门及主流媒体,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3、开展舆情公关,协助对网络舆情进行处理。(五)新闻写作舆情处置培训。1、一年举办一期全系统新闻写作培训,邀请资深新闻媒体记者讲座,提升企业员工的新闻写作能力。2、一年举办一期全系统网络舆情处置讲座,邀请相关专家讲座,提升企业员工的应对网络舆情能力。(六)开展新闻媒体沟通。1、一年举办一次“新闻媒体与企业互动”座谈会,邀请相关省市新闻媒体编辑记者和主流网站参与媒企互动,加强沟通了解,增强合作信任关系。2、一年组织一次市内主流网站围绕汕尾供电发展献计献策研讨会。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包含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营业执照包含广告投放、营销策划等相关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1日15时00分至2017年06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