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五峰四路13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低压电房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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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峰四路13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低压电房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函[2016]154号批复单
项目名称 |
五峰四路13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低压电房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禅发改投函[2016]154号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招标人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选择... |
公告内容 |
五峰四路13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低压电房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峰四路13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函[2016]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建设资金由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电房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台1600kVA变压器(要求达到一级能效),新建8台中置式高压柜,12台低压抽屉柜,1台直流屏,以及相应配套的管线设施,建安费约1041.32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全部供电设计图纸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审批)。
2.4
本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4.1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规模:高压进线工程、高低压配电设计、路面破除与修复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满足招要求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招标人或中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所有资料,上述资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4.2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4.3本次设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361286.1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nth="12" year="1899" w:st="on">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2.2投标人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的要求
4.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设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设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设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建安费为850万元以上(含850万元)或单项合同设计费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6.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建安费为850万元以上(含850万元)或单项合同设计费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9时0分起至2017年6月28日17 时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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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docx |
发布人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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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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