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6]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63万元。
2.3 计划工期:107日历天(不含验收时间),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完成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化布线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244761.6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以下三项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或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或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
4.2.2 本工程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负责本项目装修装饰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
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29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7月20日9:3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