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对其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起重设备(增补)采购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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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设备名称 |
所属工程 |
所属子项 |
数量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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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单梁吊钩桥式 |
二期一步工程 |
铸造车间 |
2台 |
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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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葫芦 |
二期一步工程 |
电解车间 |
6台 |
Q=3t H=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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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台 |
Q=3t H=15m |
三、招标范围
上述招标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货物(含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计量仪表、安全阀等)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及买方管理部门的使用证及注册等(含发生的费用,如果有)、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
3、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供应招标设备所需的技术、经验和能力,具备相关生产许可;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备3项同等规格(或以上)起重设备供货业绩;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6、投标人履约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6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