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机房土建维修项目(采购代理编号:G434-TTXC-BX-170854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可参加应答。
1. 项目概况
1.1比选范围:负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基站院墙拆除重建、院内路面修复硬化、机房屋面防水及隔热维修、机房油漆、砼路面浇筑等。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机房土建维修项目;
1.3采购代理编号:G434-TTXC-BX-1708543;
1.4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1.5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达到采购金额为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铁塔公司总部或铁塔省公司发布相关集采告示,则按照总部或省公司的要求执行;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一为宁国、绩溪、旌德区域,预算80万元;采购包二为郎溪、广德区域,预算60万元;采购包三为宣州区、泾县区域,预算60万元。
本项目应答人可以应答所有或者部分采购包,但每个应答人只能中选一个采购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新版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应答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的土建施工或维修类似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5、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同一采购包比选中同时参加;
2.7、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违法分包和转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 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