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洛阳新安县16.98MWp光伏扶贫项目所需的组串式逆变器设备及其相关服务的要求,技术规范包括逆变器性能参数、设计、制造、保修、验收、技术服务和资料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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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格 |
数量 |
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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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K |
1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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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K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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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6k-DM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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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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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K(11.5KW) |
17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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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5K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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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K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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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K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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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0K |
50 |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需提供其实际工程经验,须具有最近1年所投标的同类型组串式逆变器在国内有1个单体规模10MWp及以上,合计50MW以上项目的大规模实际应用业绩,业绩表中应包含电站名称、电站规模、供货型号及数量、业主单位等关键信息;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应答人还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4.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谈判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