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7)HNF招字14号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参与。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福州电厂位于福建省长乐市筹岐村的东北侧,闽江南岸,距福州市约35km,距长乐市约4km,距闽江入海口约34km,在马尾港对岸下游约3km,与马尾开发区隔江相望。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2×350MW,本次改造工程计划对一期原所有的输煤系统增设感温电缆火灾报警装置与报警主机对接实行联动控制。电厂输煤系统火灾报警控制方式采用集中控制方式,设置在输煤控制楼。
主要内容包括:负责一期码头及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电缆火灾报警装置及C-3E.C-3F喷淋灭火装置消防工程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开通以及运行技术指导、培训等售后服务工作。申请人应保证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经甲方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并提供相应竣工图。消防系统改造需要的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由申请人负责供货。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申请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申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4申请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5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2日10:00时起至2017年6月26日10:00止(即报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