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宁二号煤矿南翼下山胶带运输机CST减速装置及冷却系统
资金来源:生产安全费用
招标编号:SDYK2017A097E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济宁二号煤矿南翼下山胶带运输机CST减速装置及冷却系统,数量1套,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标识、包装、运输、装卸、指导安装与调试、易损件、技术培训、保修、备件、随机资料和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30天内交货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7、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同原件的权利。
五、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06-21 16:00 - 2017-06-25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