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2017~2020年度设计项目已由豫郑航空城建【2016】30017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2017~2020年度设计项目一标段(三次)
2、招标编号:YZGJZ2017061301
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南水北调以东区域
4、建设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南水北调以东,万三公路以西(含万三公路),双湖大道以南(含双湖大道),炎黄大道以北(含炎黄大道)区域内)约135.5平方公里,城市场站、城市燃气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南水北调以东,万三公路以西(含万三公路),双湖大道以南(含双湖大道),炎黄大道以北(含炎黄大道)区域内的市政燃气管网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含已招标及因政策原因需进行独立招标的项目)。
2、设计周期:从接收到甲方下发设计任务单1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顺利通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城市燃气行业工程设计的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甲级且必须具备GB类(公用管道)GB1级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 )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年限不少于15年(以毕业证书年份为准)。且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近12个月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以来)承接过城市燃气涉及到的(市政管网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场站设计至少各提供一份业绩),需要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投标单位必须在各专业﹑工种的人员配备上,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7.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