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702G17016
1.招标条件
本宝清县北外环路南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0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北外环路南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县城火车站北侧,东至永宁村西乡间路、西至原县第二浸油厂东墙、南至北二街、北至北外环路。
2.5合同金额:1865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7年7月14日-2017年09月30日,总工期78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为城市提供适合建设的场地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1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需具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一项中标价不低于8000万元涉及土方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年6月 21 日至 2017 年6月 27 日(法定假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