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埔县大东镇福光桥改建工程 |
批复文号 |
埔交【2017】24号文 |
批复单位 |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 |
大埔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大东镇福光桥改建工程,已由大埔县交通运输局以埔交【2017】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大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大埔县大东镇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埔县大东镇。 2.2项目概况:福光桥位于大埔县大东镇,中心桩号为K8+287,原桥梁长84米,全宽4.5米,已被省局认定为四类桥,本次新建桥梁全长106.04米,桥宽7.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上部结构采用6*16m钢筋混凝土简支T梁;桥下部0#桥台采用肋式桥台,钻孔桩基础;6#桥台采用U型桥台,钻孔桩基础;桥墩均采用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铺装采用12cm厚C40防水混凝土层。 2.3计划工期: 190天 2.4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控制价:3060336.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3.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否决其投标,拒绝其报名。 3.3.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6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4、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由于工期紧且在汛期施工,为了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具体情况,请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于06月26日17:00时 前自行前往到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签到验证身份(携带身份证及岗位证等),现场勘查证明(格式按本公告附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后,然后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特点代表照片为大东镇福光村委会,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最后投标人拿照片及代理机构盖章后的现场勘查证明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为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办公,招标人拟对踏勘证明书进行统一盖章,统一盖章时间为:2017年06月2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逾时不候)。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必须由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身份证原件备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5.2每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6.1梅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6.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毕业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毕业证、职称证、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拟派专职安全员的岗位任命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指报名时间内打印的由企业注册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其所属单位近半年或以上并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需包括:①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或明细表(需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等内容);②个人养老保险的查询途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 (10)2014至2016年度经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证明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2)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库建档的截图; (13)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截图; (14)省外企业还需提交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的截图。 (15)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按附录7格式); 以上的资料用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给予接受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9:00至10:00时,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8日10:00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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