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项目 |
批复文号 |
广州万力〔2017〕23号 |
批复单位 |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其它 |
公告内容 |
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招标公告
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和验收项目
2.2 招标编号:0724-1700A04N2426
2.3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路东塱新爵后街2号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验收。依据已在广州市环保局备案的《广州制漆厂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单位编制并在广州市环保局备案的《修复施工方案》,对约30505立方米污染土壤和9813立方米地下水污染区域的地下水进行修复。本项目需修复的污染物有:乙苯、二甲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TPH<16、2-甲基萘、二苯并呋喃、铅、苯、石油类等。
根据《广州制漆厂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修复区域和修复的土壤、地下水进行第三方检测和验收,确保修复地块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项目达到《广州制漆厂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编制修复验收报告并报广州市环保局备案和验收。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修复工程完成,项目检测合格后编制第三方验收报告报广州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并通过广州市环保局的验收止。
2.7 招标范围:编制检测和验收方案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对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经施工单位对污染土壤进行清控、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修复区域和修复后的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确认达到《广州制漆厂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含检测不合格经施工单位再次修复后的检测直至合格),包括土壤开挖后的基坑检测和验收、场地地下水污染区及下游监测和验收、异位修复后土壤检测和验收,以及污染地下水抽出后修复达标情况验收,项目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范和广州市环保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验收报告报广州市环保局备案并通过广州市环保局验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认可认定证书(CMA,有效期最短至2017年底)且水质和土壤CMA资质及能力范围涵盖《广州制漆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所列需修复的污染物中至少14项。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广州制漆厂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修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股权关联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应递交已填好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投标人报名前应办理好企业IC卡,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17年 7月19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lztb.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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