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托克托发电2、7#机发电机组励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燕山营乡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约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南距黄河取水口约12km,与准格尔煤矿隔黄河相对。该工程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只有300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也只有42km。厂址标高东北部约为1066.80m,西南部约1063.10m(黄海基准)。
本次励磁设备采购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7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所需,本次改造工程除励磁变沿用原设备以外,其它包括整流柜、励磁调节器、灭磁过电压保护、灭磁开关柜、交流进行柜等全部设备均在改造范围内。
二、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具有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本标段仅允许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方面的能力;
(2) 具有投标设备的型式、例行试验报告及产品鉴定报告;
(3) 具有投标设备的华北电网入网许可证明;
(4) 具有近三年投标设备在600MW及以上机组应用业绩至少2套(含),并提供相关证明。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