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毛尔盖河剑科水电站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2017-06-22
招标编号:HHNY-SC-201701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701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就阿坝州松潘县毛尔盖河剑科水电站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合同名称: 松潘县毛尔盖河剑科水电站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理
合同编号:XXX
1.1工程概况
剑科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是毛尔盖河“一库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自上而下的第一梯级,为“龙头水库”电站。拦河大坝位于松潘县上八寨乡羊拱沟口上游约420m的毛尔盖河上,厂址位于松潘县下八寨乡登棚沟沟口上游,坝、厂址相距约26km。工程区沿河有黑水至松潘公路通过,厂址向南距毛尔盖河河口约50km,河口至茂县约119km,为四级沥青公路;向北约110km至松潘县城。工程对外交通较方便。
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由砾石土心墙坝、泄洪消能建筑及引水系统、地下厂房、羊拱沟引水工程组成,最大坝高83m,水库正常蓄水位3200m,相应库容1.328亿m3;水库死水位3160.00m,调节库容1.146亿m3,具年调节性能。电站装机3台,单机容量82MW,总装机246MW。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工程等别为大(2)型二等工程。
电站已于2012年9月7日核准并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6月第一台机组发电,2020年12月底全部工程完工。
1.2工作内容
承担剑科水电站环保专项工程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工程、大气保护工程、声环境保护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环境监测等环保专项工程及剑科水电站建设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环保项目。
1.3环保监理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按照剑科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确定的影响范围,可研报告及批复;剑科水电站羊拱沟引水工程、枢纽工程、引水系统、场内道路、弃渣场,生活区、施工区、对外交通道路、水库库区、库区改线公路、移民安置点及施工涉及区等。
1.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剑科水电站环保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后终止。服务期间,需配合发包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环保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1.5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1.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5)拟投入本合同项目实施的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总监、副总监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水利部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参加过类似项目的环保监理工作。
1.7业绩
投标人近5年完成有3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环保监理。其中至少有1项200MW以上水电站项目环保监理。
1.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及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9日 17:30时截止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9:00~12:00,14:00~17:30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