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肥东县龙泉路(合蚌路-站北路)机动车道大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FDGZ0481
2、项目名称:肥东县龙泉路(合蚌路-站北路)机动车道大修工程
3、项目地点:肥东县
4、项目单位: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概况:道路长度约1.5km,对现状快车道路面进行维修,机非隔离带及交通导流岛处更换为花岗岩路缘石,人形二次过街通道增加车止石,设置一处电警、红绿灯等,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期45天,1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170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它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没收保证金,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其他要求:外地建安企业在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0日上午08:00至2017年06月26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