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观珠高速出口至沙琅一级公路一期新建工程已由电白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电发改投审[2017]22号及电发改投审[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观珠高速出口至沙琅一级公路一期新建工程及县道观马线(X640)水轮泵桥改造工程位于茂名市电白区内,路线全长5.16公里,路基宽23米,主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宽15米,按双向四车道以及公路的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348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观珠高速出口至沙琅一级公路一期新建工程及县道观马线(X640)水轮泵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施工监理共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旧路处理、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级监理机构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件5-5。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期预计为1个月,施工监理期预计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以及或以上监理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备选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证明),且已在申请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拟派驻的试验室主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证明)。
(4)其他方面,投标人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资格后审强制性最低标准的要求。
备注:①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证明),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备选(如有)、试验室主任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 3 年,投标单位成立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20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