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的服务,提交密封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基本情况
2.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仓储租赁及公路运输,储存地及起运地均为长沙,运输目的地为湖南省范围内(详见附表1.1),承运商负责库房租赁管理及库房至湖南省范围内的包装油运输,仓库库容1000吨,运输量约7000吨。
2.3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采购期限暂定为1年,合同期可为2-3年,期满按程序审批后可延长,合同期内调价机制:仍执行目前普遍的约定,即燃油价格(发改委发布的当地0#柴油市场指导价)每调整10%,运输结算单价相应调整3%。
2.4 报价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仓储、运输)的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车辆20辆及以上;
3.4 投标人实收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提供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须具有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运输保险(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
3.6 投标人须在石油石化工行业具有不少于5年仓储运输服务经验,并提供近5年内至少1份合同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年仓储运输服务经验的管理人员3人以上;
3.9 投标人应在太仓设办事处,与招标人保持业务对接。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6月27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