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17-06-23
招标编号: CJ-2017-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
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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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属性 |
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评标办法 |
专用资格条件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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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 |
物资 |
投影仪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 |
台 |
6279.00 |
31395.00 |
综合评估法 |
1.投标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需提供投标上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投标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
2017.7.31 |
响沙湾、永圣域、宁格尔、梅力更、武川站 |
包头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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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打印复印一体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2900.00 |
2900.00 |
2017.7.31 |
永圣域变电站 |
包头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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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打印复印一体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台 |
13000.00 |
26000.00 |
2017.7.31 |
永圣域、响沙湾站 |
包头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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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彩色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7500.00 |
7500.00 |
2017.7.31 |
宁格尔变电站 |
包头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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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摄像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5850.00 |
5850.00 |
2017.7.31 |
布日都变电站 |
包头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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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自动双面复印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13000.00 |
13000.00 |
2017.7.30 |
汗海站 |
集宁 (丰镇)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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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彩色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台 |
7500.00 |
15000.00 |
2017.7.30 |
旗下营、汗海站 |
集宁 (丰镇)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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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照相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5000.00 |
5000.00 |
2017.7.30 |
集宁 (丰镇)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集宁 (丰镇)超高压分局变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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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 |
照相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5000.00 |
5000.00 |
2017.08.15 |
达拉特旗树林召 |
包头(达拉特)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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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投影仪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7500.00 |
7500.00 |
2017.7.30 |
集宁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
集宁超高压分局输电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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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数码相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台 |
5000.00 |
10000.00 |
2017.8 |
呼和浩特 |
信息通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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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多功能一体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 |
台 |
5000.00 |
15000.00 |
2017.8 |
呼和浩特 |
信息通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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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传真复印打印一体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 |
台 |
3000.00 |
9000.00 |
2017.7.30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修试管理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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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复合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36000.00 |
36000.00 |
2017.7.30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修试管理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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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台 |
12500.00 |
25000.00 |
2017.7.30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修试管理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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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彩色打印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台 |
15500.00 |
15500.00 |
2017.7.30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修试管理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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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五防主机电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 |
个 |
650.00 |
5200.00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修试管理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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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段最高限价总价(元) |
2348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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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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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19室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注:部分资料需提供原件,详见标注;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标段划分表中专用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文件;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
(8)部分产品如需代理,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6)项资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3)-(7)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此次不适用)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10)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数量为1份。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5、(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原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经济标开标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截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号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号:47190001411032517010006
行号:308191036122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递交。
4、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九、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联系人:李瑶联系电话:0471-622782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www.imzs.com.cn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报名联系人电话:0471-5223676
业务联系人电话:0471-5223676
财务联系电话:0471-5223670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23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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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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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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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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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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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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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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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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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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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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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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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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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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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