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新城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17-06-23
招标编号:HBCZ-1603723-170583
开标时间:2017-07-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对东湖新城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自筹、非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HBCZ-1603723-170583
项目名称:东湖新城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 2 个包。
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服务期 |
交付期 |
质保期 |
1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20 |
1年 |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开始实施 |
1年 |
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29 |
1年 |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开始实施 |
1年 |
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中的两个包进行投标。
二、 磋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事业单位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法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近3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合同);3、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及以上级资质,其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2、供应商具有承担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合同);3、本工程拟派人员需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应当于2017年 6月 23 日至2017年 6 月 2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