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浜公园配套(二期)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公园配套(二期)工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号:常发改行服[2017]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常州市南运河生态居住区范围内,皇粮浜公园周边。中田路西起皇粮浜东岸,东至南运河西岸;车厂路北起中吴大道,南至中田路
工程规模:中田路全长660米,其中皇粮浜东岸至白云南路段长47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白云南路至南运河西岸段长18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车厂路全长37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8米。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设施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以及总包、分包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等各专业相关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造价 监理估算价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监理师专业、等级
001 皇粮浜公园配套(二期)工程监理 2500万元 50万元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总监具有国家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