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所需冻干机等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2017-06-2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受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委托,就其所需冻干机等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 066017331644
2、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包1:冻干机 数量:1套 预算为35万元人民币
包2:荧光分光光度计 数量:1套 预算为20万元人民币
包3:灰尘测量仪 数量:1套 预算为30万元人民币
包4:脂肪测定仪 数量:1套 预算为23万元人民币
包5:质构仪 数量:1套 预算为2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