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西干渠绿道景观项目监理已由汴政文【2013】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西干渠绿道景观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HNZB【2017】KF00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开封市西干渠绿道景观项目监理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
2.5项目概况:
沿西干渠两侧的景观道路、休息场所、绿化种植、导识牌、坐凳、垃圾桶等,涵盖规划范围内鱼塘的驳岸改造、绿道沿途的服务驿站及厕所(总建筑面积约3260平米),以及根据设计需要,沿途设置的8座用于沟通渠道两侧的人行的景观桥梁。
施工项目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6监理费用:约100万元
2.7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2.8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同期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3000万元(含3000万)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3000万元(含3000万)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公司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注:业绩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实景建设照片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2014年以来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6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査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等查询必要资料)。
3.8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21日至2017年6月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