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7-06230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投资【2017】1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务镇隆务河;
2.2建设规模及范围:项目位于隆务河同仁县城段,南起加毛桥,北至曲马河与隆务河交汇处以北,以及曲麻河口至公路桥段。总长4.6公里,总面积约为70.9公顷,其中绿化面积323117m2,硬质铺装面积36384 m2,新建建筑面积13897 m2。主要实施该区域内的河道两岸的绿化工程、景观节点、景观小品及户外家具、沿河堤的栈道、自行车环道,总长度约2020m,对部分区域的水面景观,实施桥梁改造4座;新建隆务古城滨河建筑13201.18 m2;新建服务设施2721.82 m2以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等配套工程;
2.3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企业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业绩和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