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已由陈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及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陈建字(2017)175号文件及呼水建字(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资金来源为PPP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的防洪标准和工程等别按一般城市(城市防护等级为Ⅳ级)确定防洪标准,结合上游修建Z866水库后,库堤结合,防洪标准可达到30年一遇标准。
2.1.2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提防附属工程加宽6米,铺设沥青路面12米,中央隔离带绿化2米,全长14千米。在道路两侧设置5处50m*50m观景平台,在堤顶设置景观路灯,路灯高12米,LED光源,照射范围20米,共计布设704个。在景观河道桩号6+500位置处设置液压水景坝,水景坝全长100m,坝高3m,喷泉喷射高度50m,建设管理房106平方米。在水景坝北侧修建休闲景观广场,广场占地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广场、停车场、景观亭、步道等,广场的综合管理房112.5平方米,停车场占地400平方米。
2.2计划服务期:
一、二标段: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自本项目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 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三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万元)
一标段 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组织本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25.93万元(其中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11.31万元,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14.62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单项工程报价不得超过单项工程控制价)
二标段 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 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61.64万元(其中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25.82万元,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35.82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单项工程报价不得超过单项工程控制价)
三标段 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分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40万元(其中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20万元,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20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单项工程报价不得超过单项工程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五年内(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任务。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五年内(2012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测任务。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乙级)及以上。同时近五年内(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