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项目(四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4.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5.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6.投标人须具有建管委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企业或以上;8.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所投主要设备若非自主研发生产,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11.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2.投标人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以投标截止日为准3个月以内为有效);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