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01号泊位工程LPG阀门采购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桂发改交通【2015】3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东湾港油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LPG阀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防城港市。
2.2交货期:9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LPG阀门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2014年1月以来必须在石油石化行业内同时具有DN400,-42℃或更低温度的阀门使用业绩和气动切断球阀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其中气动切断球阀供货业绩须提供船级社出具的第三方检测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