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水厂取水口清淤工程(A段)(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17)号,委托代理编号:HNTD2017025)该项目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一水厂取水口清淤工程(A段)
2、采购计划编号:潭雨财采计(2017)89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预算(元)
\ 湘潭市一水厂取水口清淤工程(A段) 1项 1904028.35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 包 湘潭市一水厂取水口清淤工程(A段) 湘潭市一水厂取水口清淤工程(A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1、质量:合格工程
2、服务: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1、本工程施工日历工期为10日历天。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付工程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
否(√)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日17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