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灌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灌区改造工程经东发改【2017】41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灌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
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13条渠道长度共5055m、1条排洪渠长度1676m。本工程设计灌区面积894亩,属小型灌区,相应的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审核总造价为263.210876万元。(设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详见东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6、资金筹措: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招标文件。
3、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②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④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
⑥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
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
⑧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3月~2017年5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河源市外企业以上人员且为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
5、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
6月
26日~
6月
3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6:00持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法人签名及加盖公章)1式3份到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含二维码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拟投入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含网址的截图);
8、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3月~2017年5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
9、河源市外企业需提供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名单的网页截图;
10、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截图;
11、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所在地的基本账户银行所出的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2017年
6月
26日8:30至2017年
6月
30日16:00(到账时间为准),并到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户 名: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405 0174 0042 0000 0094
五、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
25日
9 时
30分,地点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针对本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
联系人
报名地点: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国土局七楼)
联系人:廖 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招标单位: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 生 联系电话:13825375009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2-883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