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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119号批复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
  项目名称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7〕11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19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91045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35015070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建安费及招标控制价:
1、工程建安费: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建安费用约111492.13万元。
2、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645.54万元。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该项目工程范围为番中公路-红钢路,全长约14.4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横断面宽24-33米,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等工程。
3、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投标担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一式两份。
4.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五)。
10、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中标单位需派驻一个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业主单位驻点办公(人员需经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协助业主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管理及中间过程管理(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458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十六、若本确定中标单位后尚无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单位的,中标单位需承担本相关的建设管理(代建)服务工作,直至招标人另行确定建设管理(代建)服务单位后止,该部分工作不另行计费。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所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长期或根据业主要求阶段性驻场。若被推荐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公司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面试通知24小时内,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面试工作,若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面试后,不满足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按招标人的要求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承诺
本招标人: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我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做出恶意废标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五: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拒绝投标期 拒绝投标情况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更新至2017年6月23日
1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2015/4/13 无限期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检测类项目摇珠资格
2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3/23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3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2/20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4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7/2/20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5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017/2/20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6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5/3 无限期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
标资格   
小型库入库资格
7 湛江粤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2017/1/12 2017/7/11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8 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2017/1/12 2017/7/11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9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8/12 2017/8/11 施工类项目投标资格
10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7/2/20 2017/8/19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11 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2/17 2017/8/16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12 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 2017/3/21 2017/9/20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13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10/12 2017/10/11 监理类项目投标资格
14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11/14 2018/2/12 代建类项目投标及摇珠资格
15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6/1 2017/11/31 造价咨询类项目摇珠资格
16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7/6/15 2017/9/14 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7 广州隧道开发公司 2017/6/15 2017/9/14 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8 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6/15 2017/9/14 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9 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2017/6/15 2017/9/14 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说明:
    1、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投标和摇珠活动。
    2、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6.23定稿).doc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4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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