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热力站设备及二次管网建设安装工程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力站设备及二次管网建设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热力站设备及二次管网建设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1.3 工程简介:本工程为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热力站设备及二次管网建设安装工程,鹿泉开发区6座热力站全部设备更换、2座热力站新建、2座热力站设备利旧改造。铜冶镇4座热力站全部设备更换、1座热力站新建、1座热力站设备利旧改造。开发区及铜冶镇二次管网管道的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包含管件、阀门、阀门井、分支井及附属设施建设安装。
投标单位必须现场踏勘施工条件。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鹿泉开发区6座热力站全部设备更换、2座热力站新建、2座热力站设备利旧改造。铜冶镇4座热力站全部设备更换、1座热力站新建、1座热力站设备利旧改造。开发区及铜冶镇二次管网管道的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包含管件、阀门、阀门井、分支井及附属设施建设安装。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格式 “华能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A:施工合同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60天(从预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3.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50套热力站板式换热机组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合同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交原件的或投标文件中业绩扫描件与所提交的原件不符的其业绩均不予认可,业绩原件的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4日9:00起至2017年6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