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编号:HN_B_BJ/XNY_QT/XBDJ_004
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山东分公司2017年度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检修及预防性试验(B标段:寿光一二三四六期风电场、滨海风电场、昌邑风电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山东分公司2017年度35kV集电线路及箱变检修及预防性试验(B标段:寿光一二三四六期风电场、滨海风电场、昌邑风电场)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2.1寿光一期风电场:箱变33台及35kV集电线路定检预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2寿光二、三、四、六期风电场:箱变106台及35kV集电线路定检预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3滨海风电场:箱变33台及35kV集电线路定检预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4昌邑风电场:箱变66台及35kV集电线路定检预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原则:“本次中,山东分公司2017 年度35kV 集电线路及箱变检修及预防性试验项目A、B、C 三个标段为同一批次。该批次标段同时开、评标。为保证该批次定检工作如期完成,防止多标段定检工作由一家服务商中标后面临维护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现场需求的风险,导致设备可利用率下降、故障率上升。针对该批次的三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4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7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4.18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及详细简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内类似检修预试管理经验和业绩。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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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24日9:00起至2017年07月0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