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40STC20780
1.招标条件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公辅管道、设备安装与厂区道路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公辅管道、设备安装与厂区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管网安装与施工(含地上工艺管网与地下给排水管网);
(2)外网工艺管廊土建基础施工与管廊制作安装;
(3)定型设备安装;
(4)厂区道路照明施工;
(5)除部分甲供设备外上述全部工程的材料供货;
(6)管道及金属构件除锈、防腐及管道吹扫、打压与系统调试等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或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天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