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2303-QYGS-2017-WZ004
1. 招标条件
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大宗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为招标人,现对本工程所需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简介
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位于珠江三角西部地区外围,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第二横”(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的重要主成部分。项目起点为清远市清新县,顺接规划的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河源至清远段,途经肇庆四会市、高要市、云浮云城区,终点在云浮新兴县接规划的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路线全长158km。
由我公司承建的清云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路线起点桩号K116+300, 终点桩号K123+400,沿途经都杨镇,路线全长7.287km。建设资金已落实,计划工期30个月。
2.2 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物资为项目需用的河砂、碎石,具体数量见表1:物资需求表。
表1 物资需求表
1 河砂 中砂 方 55000 DC01 200元整 叁万元整
2 碎石 5-25mm 方 75000 DC02 200元整 叁万元整
备注:以上采购物资的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报价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等手续;
3.2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曾经承担的高等级公路供应业绩、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3 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手续和有效证明。
3.4 具有保证供货的资金周转能力。
3.5 本项目谢绝任何不具备材料供应条件的中介介入。
3.6 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4.标的物描述及技术参数
1、砂应该满足要求:① 细度模数在2.6~2.9之间 ②级配符合国标Ⅱ区砂 ③含泥量小于3.0%、泥块含量小于1.0% ④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kg/m3 ⑤氯化物含量小于0.02% ⑥坚固性小于8% ⑦云母含量小于2% ⑧轻物质含量小于1% ⑨硫化物含量小于1%。
2、碎石应符合要求:①压碎值小于20% ②吸水率小于2% ③针片状含量小于15% ④含泥量小于1% ⑤泥块含量小于0.5% ⑥硫化物含量小于1% ⑦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kg/m3 。
3、碎石的压碎值应符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桥涵结构混凝土碎石压碎值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2015)35号文的有关要求,经过试验检测,有一项不符合以上标准和规范的应清退出场,所有发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招标安排
5.1招标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投标人对包件应一包一投。
5.2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