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广州港内港港区广州塔游船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05-55-03-0041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塔下面的珠江堤岸边,地处广州大桥与猎德大桥之间的河段。
2.2规模:本项目建设4个500GT珠江游船泊位(其中上游端部泊位仅为穗港之星号游船设计船型,其余3个泊位为所有设计船型)。码头长度共290m。
2.3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共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阶段2017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监理阶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500吨级及以上结构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监理标段。
3.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7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日,每日上午 9 时 30分 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6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