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年-2018年锦州联通(市内)车辆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ULN-JZ-2017060001A),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17年-2018年锦州联通(市内)车辆的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项目预估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详细维修内容见公告附件:配件及工时汇总表。
1.1.2 项目地点: 锦州市内 。
1.1.3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1.2 服务期:2017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次招标共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字样;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许可证,由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
2.4投标人必须在锦州市内设有总面积在300(含)平米以上的维修厂房,须提供修配车场总面积房产证和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锦州市内设有总面积在300(含)平米以上维修厂(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6月23日至2017 年6月 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