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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项目由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石规函〔20

 1.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项目由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石规函〔2017〕225号批准,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高新区 ;
2.3 建设规模:
2.4 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2.5 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两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及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 火炬路桩号-253.1 ― +960,机动车道宽24米,分车道宽5米;
第二标段 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 桩号+960 ― +2119.5,机动车道宽24米,分车道宽5米;
具体以施工图施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区企业符合进疆备案要求。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3日 至 2017年6月28日下午19:00时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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