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2016年第二批垦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7]第9号批准建设,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7]002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和农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2016年第二批垦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柏各庄农场内,共涉及一农场、九农场、十农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道路硬化、新建广场、雨水管网和路灯照明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674.53万元,其中,第1标段约322.26万元;第2标段约98.94万元;第3标段约253.3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位于一农场;第2标段位于九农场;第3标段位于十农场;
2.6计划工期: 各标段项目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本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06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已完合同额度在200万元(含)及以上同类施工业绩,时间以网上中标公示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