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路灯新建维保一体化项目及监理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7-90# 东港建招公字[2017]21号
项目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内容。
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路灯新建维保一体化项目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项目已经东港区经发【2017】5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2017年计划实施新建路灯:1、港西一路(海港路-港北一路,港北二路-港北三路)计120基;港西二路(港北二路-港北三路)计64基;共计184基。2、垃圾中转站监控一处。3、交通路口设置高杆灯20基。二、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需进一步提升的路灯:东港路(高速出口-海港路)175基;港城路(海滨路-港西二路)332基;海港路(观海路-港西二路)423基;共930基,1353盏。计划更换光源灯头、线路等配件。三、路灯维保:1、市电路灯:港城路(海滨路-101路)计430基;海港路(观海路-港西二路)计423基;东港高速(收费站-海港路)计175基;港西二路(港城路-港北一路)计197基;引堤路(观海路-引桥)计47基;人民路(海滨路-海港路)计257基;规划二路(港东一路-东港路)计62基。2、太阳能路灯港北一路(港西二路-港西六路)计142基;港东四路(港城路-规划一路)计48基;人民路(港东一路-港东四路)计58基;港东一路(港城路-海港路)计102基;港东三路(港城路-规划一路)计46基。3、港区部分道路已损坏照明设施进行维修更换。4、2017年新建路灯质保期后的维保。以上三部分总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路灯新建维保一体化项目监理内容主要包括:
一、2017年计划实施新建路灯1:港西一路(海港路-港北一路,港北二路-港北三路)计划120基;港西二路(港北二路-港北三路)计64基;总计184基。2、垃圾中转站监控一处。3、交通路口设置高杆灯20基。二、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需进一步提升的路灯:东港路(高速出口-海港路)175基;港城路(海滨路-港西二路)332基;海港路(观海路-港西二路)423基;共930基,1353盏。计划更换光源灯头、线路等配件。以上监理部分计划投资约1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投标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2 、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具有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含)以上道路路灯亮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鉴证的中标通知书原件;2、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3、工程施工合同原件;4、显示主办网站网址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
3 、参与项目监理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备注:拟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信部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