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明湖办事处财务审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明湖办事处财务审计项目
2.2、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JLDDL)68号
2.3、项目金额:60万元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6、服务范围:明湖办事处财务审计项目(对毛庄、西杨、东杨等6个社区(村)自拆迁以来所有账目进行审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本次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2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五年以上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2017年 6月2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