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勉县鸭儿塘城市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鸭儿塘城市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所代理业务在其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之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一)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不需要提供,但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