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残疾人联合会阳光驿站专业社工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郫公资采【2017】029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三)本项目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社会组织须提供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近两年年检合格。 普通: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申领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7-06-26 09:00到2017-06-30 16: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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